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成都康威木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苏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该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知识产权领域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场监督局、省工商联以及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华大学师生共计100余人参加旁听。
商标注册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然而大多数的申请人都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认为商标申请的流程结束了,商标注册证拿到手了,也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结束之后还有其他的一些程序,比如撤三,宣告无效。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申请人通常会以商标持有人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来向商标局提起撤三程序。而且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商标被无效宣告通常是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注册的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形状等;
(2)以诈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成功获得商标注册的;
(3)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
所以在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的时候,首先要看的这个是由谁提出的。
2、商标被谁提出无效宣告了?
通常情况下,商标可以由两种方式被宣告无效,第一个是由商标局做出宣告商标无效;第二个是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宣告商标无效。
当我们知道这个无效宣告是由什么原因和由谁发出之后,就要关注到无效宣告的时限和流程了。
企业在商标注册下来后,应该制定一套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企业在商品定价时就应该表明商标、品牌在其中的价值,这样一旦被侵权,损失认定也更方便。企业在注册商时还要预测到商标未来的适用范围,是单独注册文字和图形,还是组合申报,是不是应该有国外的策略,以及广告语中是否有需要保护的内容。在之后的商标使用中也要做好监测,加强自我保护。【引用记者曹菲的新闻报道《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之事》】